电子秤专用蓄电池 - HY-4V5.0AH [返回] |
电子秤蓄电池的使用条件与UPS电池、电动车电池不一样:放电时属于涓流放电,一般放电电流在5mA左右,待机时放电电流在2.5mA左右,蓄电池涓流放电的时候,极板形成微小的硫酸铅结晶;放完电后充电不及时,有时候一个星期不充电,甚至一个月两个月不充电,至止电池完全放完电后再充电;充电时间无法保证;而且还要满足高温及低温的户外使用环境要求。针对电子秤使用场合,我司开发出“华圆牌电子秤专用蓄电池”,该产品具有接电接收能力好、荷电保持能力强、不易硫酸盐化、小电流放电时间长等特点!
产品特性:
①设计浮充使用寿命4年;
②优秀的荷电保存能力:采用铅钙锡铝多元合金,高品质的原材料,严格的过程控制,使电池的自放电极小,蓄电池的自放电≦4%/月。
③极佳的过充电能力:电池在25℃下,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以0.1C充电48小时,电池不会发生漏液,外形不会变形;
④采用双层密封设计,严格的过程控制,使蓄电池不会出现漏液等现象;
电气性能:
额定电压:4V
额定容量:5.0AH(20Hr)
实际容量:5.0AH
物理性能:
参考重量:0.48Kg±2%
实际重量:470g
外形尺寸:47*47*100*104mm(长*宽*高*总高)
端子形式:F1/F2(其他形式需提前订制)
常规颜色:黑色(其他颜色需提前订制)
包装说明:
装箱数量:35只装
纸箱尺寸:360*245*125mm(长*宽*高)
包装方式:正常中性包装,纸箱采用五层瓦楞纸,安装端子保护套
其它说明:
质 保 期:12个月
应用领域:电子秤蓄电池、灯具蓄电池、童车蓄电池、安防蓄电池等
使用注意事项:
1.蓄电池应在0℃~30℃的环境下储存,存放的蓄电池应每四个月应进行一次补充电;存放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,否则电池容量及寿命将会减小;
2.蓄电池存放前应为满荷电状态,或者使用后对电池进行充电后再存放,不允许放电后存放;
3.蓄电池不可倒置使用,否则会有电解液漏出;
4.不能将蓄电池放置于密封环境使用,否则会有爆炸的危险;
5.蓄电池寿命终止时,应妥善处理,随意遗弃会造成环境污染;
6.蓄电池重且外壳脆,搬运时应轻拿轻放,严禁翻滚和摔蓄电电池,同时注意不要使端子受外力;
7.不能使用有机溶剂清洁蓄电池,否则会损伤壳体;
8.蓄电池荷电出厂,不得试图拆卸蓄电池以避免发生危险,如不慎使蓄电池壳体破损而接触到酸液,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,必要时,请立即就医;
温馨提示:
①以上数据若有变动,恕不另行通知,以实物为准!
②我司可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特殊定制生产!